根据农业部《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我站将于今年六月和十二月进行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,特发公告如下: 一、鉴定职业(工种)名称和技术等级 本站本次鉴定的职业(工种)有:农艺工、作物种子繁育员、植保工、花卉工、绿化工、评茶员、茶艺师、动物疫病防治员、动物检疫检验员、食品检验员、禽畜繁育员、禽畜饲养工、插花员等。鉴定等级为三级(高级工)和四级(中级工)。 二、报考对象和条件 (一)对象 1、农业大、中专院校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的毕业生和在校生; 2、从事国家规定的就业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的农业职业(工种)的人员; 3、自愿申请进行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。 (二)条件 1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即可申报“中级工”的鉴定: (1)从事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; (2)取得本职业初级《职业资格证书》后,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; (3)取得本职业初级《职业资格证书》后,经过正规职业培训,并取得相应的毕(结)业证书; (4)接受本专业系统学习两年以上。 (5)其他具有同等技术水平的人员 2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即可申报“高级工”的鉴定: (1)从事本职业连续工作12年以上; (2)取得本职业中级《职业资格证书》后,在本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; (3)取得本职业中级《职业资格证书》后,经过正规职业培训,并取得相应的毕(结)业证书; (4) 接受本专业系统学习两年以上的农业院校学生。 (5)其他具有同等技术水平的人员 三、报名时间、地点、收费项目和标准 1、报名时间:上半年3月15日一6月15日;下半年9月15日—12月15日 2、报名地点:黄山茶校鉴定站办公室 3、收费项目和标准:按省物价局、财政厅皖价费字[2004]198号文件标准收费。 四、鉴定标准、方式、方法及考核参考教材 1、鉴定标准:农业部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技术等级标准; 2、鉴定方式:笔试和动手操作考核、团体与个人测试相结合; 3、鉴定方法: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; 4、考核参考教材:农业部统编的职业培训教材和考核大纲。 五、鉴定时间及地点 1、鉴定时间:上半年6月20日—22日;下半年12月19日—21日。 2、鉴定地点:黄山茶校校内。 联系电话与联系人:0559—2564376 方老师 陈老师 特此公告 黄山茶校职业技能鉴定站 2007年3月14日 |